QS食品生产许可证
- 价格:
- ¥面议
- 服务机构:
- 长沙楚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方式:
- 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其他服务
- 服务对象:
-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创业个人或团队;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 服务类别:
- 管理咨询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长沙楚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项目:
- QS食品生产许可证
- 收费标准:
- ¥面议 元/ 面议
- 服务类别:
- 管理咨询
- 服务范围:
-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 发布日期:
- 2014-11-20
服务介绍
QS认证分两大类,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和工业生产许可。根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公布,根据2010年4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对QS的定义:QS企业产品生产许可,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国家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纳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而其中第八十六条更是明确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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