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论是在减税还是免税期间,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均须做好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一、培训时间
PM 14:00 – PM 17:00
二、培训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康富南路76号益阳市朝阳春园大酒店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三湘财务(益阳)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益阳市中小企业及服务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专员。
四、培训内容
1、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2、企业所得税常用知识;
3、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4、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5、汇算清缴申报与辅导.
五、讲座主讲人
谭园红